第一篇:德州美术家协会入会生申请书
德 州 市 美 术 家 协 会
入 会 申 请 书
本人赞成德州市美术家协会章程,愿意履行会员义务, 兹经推荐自愿入会,
特此提出申请,请予审核。
此致
申请人:
德州市美术家协会
20年月日
第二篇:重庆市美术家协会
重庆市美术家协会渝美发[2014]2号
关于举办2014·纪念“毛泽东同志在延安 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70周年重庆市美术作品展的
通知
重庆市各美术院(系)、重庆画院、重庆市群众艺术馆、各区县文化馆、美协:
为了纪念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70周年,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重庆市美术家协会将隆重举办《2014〃纪念“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70周年重庆市美术作品展》。现将展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
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重庆市美术家协会
二、 展览时间:
2014年5月18日——5月29日 (5月18日下午3时举行开幕式)
三、 展览地点:
重庆市美术馆(九龙坡黄桷坪四川美术学院内)
四、 作品征集:
1、 作品内容要求:提倡深入生活,反映时代发展,健康向上的作品;提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表现人类与自然关系的作品。
2、 参展画种为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水粉、漆画。作品尺寸规格:中国画装裱后尺寸不得超过2.2米(高)×2米(宽);油画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2米(高)×2米(宽);版画尺寸不得超过1.5米(高/宽);雕塑最长边尺寸在1.5米以内;水彩水粉尺寸不得超过
1.8米(高/宽);漆画装框后不得超过2米(高/宽)。超大作品须提前上报重庆市美协,经同意后方可参与评选。
3、 每位作者送交的参选作品不超过两件,每件作品收参评费100元。
五、作品评选:
由重庆市文联、重庆市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作品的评选,评出参展作品及优秀作品。
六、作品收件日期和退件日期及地点:
(1)、收件地点:重庆市美术馆(黄桷坪四川美术学院内)
(2)、收件日期:2014年5月15日9时——17:00时
(3)、退件日期:2014年5月30日9时——17:00时,地点同上。
联系人:练恒
电话:67726892
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重庆市美术家协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六日
第三篇:中国美术家协会章程
中国美术家协会章程
来源:本站2014-5-6
中国美术家协会章程
(中国美术家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2014年12月11日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美术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各民族美术家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美术界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团体会员,是繁荣社会主义美术事业、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本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团结、组织全国各民族美术家、美术工作者,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弘扬、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致力于繁荣社会主义美术事业,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坚持文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按照美术规律和特点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第二章任务
第四条本会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责,发挥组织、引导、维权的作用,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美术创作、美术评奖、成果展示、理论研究、学术讨论、书刊出版、调查研究、人才培训、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等项工作,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条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努力提高美术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修养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鼓励并组织会员深入社会、深入生活,在艺术创作中努力反映社会主义时代精神和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精神风貌,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七条着眼于世界文化发展的前沿,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美术传统,学习、借鉴世界各国优秀文化成果。举办各种形式的美术展览和评奖活动。提倡体裁、题材、艺术形式及风格、流派的多样化。对优秀美术成果和在美术各方面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和美术工作者,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八条努力加强美术理论建设,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和美术评论,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引导中国美术事业健康发展。
第九条开展人才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美术创作和理论研究的思想水平和学术水平;发现、培养和扶持美术人才,发展和壮大会员队伍。
第十条遵循艺术规律,发挥专家优势,设立中国美协艺术委员会和各门类艺术委员会,积极开展学术活动。
第十一条努力办好协会所属报刊和网站。遵循党的文艺方针,及时反映全国美术创作、理论研究以及有关活动的情况,反映本会和所属各团体会员工作状况,促进创作繁荣,加强理论研究,扩大信息交流。
第十二条尊重各民族美术传统和特色,培养少数民族美术家,促进各民族美术的发展,加强各民族之间的美术交流,巩固和扩大全国各民族美术家的大团结。
第十三条增进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海外侨胞中美术家的联系、交流与团结,为弘扬中华民族文化、促进祖国统一贡献力量。
第十四条推进中外美术交流,积极参加和开展国际美术活动,扩大友好往来,增进同世界各国美术家的友谊。推动中国美术走向世界,维护世界和平,维护国家利益和文化安全。努力为世界美术的繁荣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五条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各文化艺术单位及社会各界的密切合作,发展我国美术事业;根据国家政策,促进美术文化产业的发展。
第十六条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第三章会员
第十七条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协 ……此处隐藏3271个字……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按照自身的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 景泰县美术家协会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能,在会务活动中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任务
第五条 本会积极推动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美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美术队伍的思想文化素质与业务水平。
第六条 鼓励和帮助会员深入生活,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从生活中汲取营养,在艺术创作中努力反映社会主义时代精神和人民群众建设新生活的伟大实践。
第七条 坚持美术创作的正确方向,树立精品意识,提倡不同题材、形式、风格、流派的多样化和自由发展;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美术传统;学习、借鉴世界各国优秀文化成果,鼓励探索和创新。对优秀的创作成果和美术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 加强美术理论研究,鼓励学术上不同观点的自由讨论,开展美术评论。
第九条 重视培养美术创作、评论、翻译、编辑、教育、艺术设计的新生力量,发展和壮大会员队伍。
第十条 积极增进与县内外美术家的联系、交流与合作;促进各界美术家的友谊,弘扬中华民族文化,为促进和平与进步贡献力量。
第十一条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密切合作,为会员从事创作、评论和其它美术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会员
第十二条个人会员。凡户籍在景泰县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赞成本会章程,在美术创作、理论研究、评论、艺术设计、教育和组织活动等方面做出较大成绩,自愿向本会提出申请,经会员二人介绍及所在乡镇文化站或单位的推荐,并经本会主席团批准,可成为会员。会员审批,原则上一年进行一次,必要时可延期进行。
第十三条 会员权利和义务。会员在本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会工作及领导人的建议、批评和监督权;有参加大会举办的有关活动并享用本会所实施的有关待遇的权利;有依据宪法规定原则,要求协会维护会员从事艺术实践、保护创作成果的权利及正当的经济权益;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会员必须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参与本会活动,坚持艺术创作和研究,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维护本会权益、交纳会费。
第十四条本会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本会会员长期(五年)拒不参加本会要求参与的活动;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损害本会声誉;或违法犯罪,触及刑律;经本会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可停止或劝其退会或取消会籍。
组织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景泰县美术家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景泰县美术家协会民主推荐产生;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由理事会确定。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七条理事会
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行使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其职责是:贯彻落实代表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和协会各项创作组织工作密切在本地、本单位的实施;保持本领导机构与广大会员及社会各界经常性的联系;负责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由理事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代行理事会职权。理事会由主席团负责召集。
第十八条主席团
主席团由正、副主席组成。由代表大会理事会中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其职责是:制订、审议、监督本会年度工作;审批入会申请;依据市美术家协会入会条件推荐市级美协会员;审议、确认理事会人选增补、更换等事项。主席团负责本会重要活动或重大事务的指导与决策。
第十九条秘书长
本会由秘书长对义县美术家协会主席直接负责。负责各处的工作协调,执行协会主席团决议。 经费
第二十条本会经费来源包括:国家拨款、会员会费、社会各界资助、本会自行创收及其它合法收入。 本会设美术基金。用于奖励优秀美术作品和在学术研究中成果显著的本会优秀美术家和美术工作者。美术基金由协会负责管理。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会设立顾问、名誉主席。人选由代表大会主席团推荐,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任期一届(五年),顾问,名誉主席适时由主席团提出,可列席理事会、主席团会议等。本会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可内设若干工作部门进行工作。
本会会址设在景泰县城内。本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其修改权属会员代表大会。章程条文的解释权属于本届理事会。
景泰县美术家协会
县美术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条件
凡户籍在辽宁省义县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义县美术家协会章程,愿意遵守义县美术家协会个人会员准则,并符合入会条件的,可申请加入义县美术家协会。
一、入会条件:
1、本人作品三次以上(含三次)参加县级举办的展览。
2、独立创作的作品一次在省、市展览获奖。
3、壁画、城市雕塑等公共艺术的作者,陶艺、环境、工业等艺术设计专业的设计人员,工艺美术设计人员从事建筑美术、电影美术、舞台美术及工业美术等人员入会,要求工作五年以上,其作品要在市、县以上重要场所装置,并在美术界产生良好影响,经美协推荐申报。
4、在专业出版社出版专集者。在专业刊物上发表专业文章者。
5、美术教育工作者,教学五年(含五年)以上的,组织市县级美术课
6、年满六十岁以上,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老艺术家,在参展条件欠缺的情况下,可由美协重点推荐申报。
7、在发展义县美术家协会会员工作中,在同等条件下应重视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及女性美术家入会。凡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及女性美术家,在欠缺一次参展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由美协推荐申报。
二、冒充本协会会员举办展览,出版书籍、进行新闻宣传等活动,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发现即在美协备案,上报上级美协。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即使条件具备也不准推荐申报。
三、义县美术家协会个人会员的申报、审批程序
1、申报人由本人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文化站初审并向义县美协推荐审报,县直系统的申报人直接向义县美协申报。
2、申报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0日。务必于3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达义县美协,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人向义县美术家协会索取申报表格,填写表格之前,申报人要认真阅读表格后页的填表须知。
4、申报人填写表格时需提供其作品参展的入选或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及入选或获奖作品的照片或彩色印刷图片。
5、艺术教育、美术编辑等工作的申报人还需另行提供证书复印件。
6、申报人填写的内容及提供的各类资料必须真实、清晰、完整,否则有关材料将被视为无效。申报人故意填写不实或虚报参展项目的,取消当次申报资格;冒充他人名义,涂改、私自伪造申报材料的申报人,取消当次申报资格,三年以内不得重新申报。
7、申报工本费10元/人,终身会费160元。
义县美术家协会享有对本规定的解释权。
义县美术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