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运输合同模板集合八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运输合同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运输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货物出运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
2. 甲方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如实填写《集装箱货物装箱单》,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铅封完好,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
3. 甲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乙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 甲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如下限重:(21.5吨/20‘,26吨/40’),否则, 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目的港免费堆存期为 天,超期收取超期费每天rmb /20‘,rmb /40’。
6. 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码头吊装卸箱费等。乙方给予甲方各 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7. 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须向乙方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改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rmb100/票,改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订舱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车计划,以便甲方准备货物装箱等事宜。
2. 在起运港cfs(码头场内装箱)条款下,由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把货物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如甲方自行监装,因装箱不当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 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及《集装箱货物装箱单》交承运人制作有关运输单证;货物装船后,乙方可为甲方代办运单及相关单证并把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或传真给甲方。
4. 船舶开航后,乙方及时通知甲方预计货物可以到达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货物跟踪表》。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前24小时,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应向甲方收货人发出电话通知或传真《到货通知书》,并在货物抵港后根据《货物托运单》明示地址及时送抵收货人仓库。
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船舶班期,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进服务,促进双方合作愉快。
三、 费用结算:
1. 费用结算方式:
(1)□半月结:每月5号前付清上月16号—上月最后一天的所有费用,每月20日前付清当月1号—15号的所有费用。
(2)□月结:每月五号前付清上月产生的所有费用。
2. 费用总额以双方约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按事先约定价格结算。(运价见附表)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对于半月结或月结的客户,如该客户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其半月结或月结的费用结算方式,并对其采取预付方式结算费用。
4. 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到我司银行账号为准。
5. 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四、 保险条款
(一)货物的运输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但不负赔偿责任。
(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保险费为货物申报价值的 )。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乙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乙方不负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货物申报价值,同时需扣除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为 1000元或定损金额的 5%,两者以高者为准。发生货损时,甲方(或甲方的收货人)必须立即要求停止装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险公司到现场查证并开始取证以便理赔。如货物装卸完毕,运输工具撤离后,再向乙方索赔,则所有责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
(1)甲方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起运前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
(5)因参与罢工、停工、工潮或民众骚动人员直接引起的损失;
(6)因罢工、停工、工潮或民众骚动所间接引起的损失;
(7)因任何恐,怖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动机直接引起的损失。
(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由甲方自负。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 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运输合同 篇2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德律风: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 ……此处隐藏2866个字……标签等。
2、托运人的主要权利包括:要求承运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可以变更、解除运输合同,但由此给承运人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要求承运人赔偿因承运人的原因致使货物灭失、短少所受的损失等。
3、承运人的主要义务包括:按合同约定调配适当的运输工具和设备,接收承运的货物,按期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从接收货物时起至交付收货人之前,安全运输和妥善保管货物,否则要承担赔偿责任;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等。
4、承运人的主要权利包括:收取运费及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对因托运申报不实或遗漏造成的损失,请求赔偿;对托运人未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或安全包装的,拒绝承运;对逾期提货的,收取逾期的保管费;对不支付运费、保管费及其他有关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对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受领的货物,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不宜提存货物的,可以拍卖或变卖货物,提存价款等。
(三)多式联运合同
多式联运合同是指两个以上拥有不同运送方式的企业为一方衔接地将货物或旅客运送到约定的地点,托运人或旅客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运输合同 篇7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服务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航空、公路、国内快递等运输服务。
第二条:服务确认方式
1、乙方通过电话或传真接受甲方委托,提供上门收货、提供运单、检查等服务。
2、达成委托后甲方应及时将运输所需全部手续移交给乙方(所运货物需办理审批、检验手续的)。
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及时办理相关货物手续,按双方协商同意的承运方式及服务收费标准开具工作单,依协商的承运方式、期限规定将物品运至目的地。
第三条:运送过程中的安全要求注意事项
1、甲方所托运的货物应有合理的、符合安全运输的包装,应参加保险,保险费‰由甲方支付,乙方可代其办理;乙方应保证在上述服务过程中货物的安全,如造成货物丢失、短少、损坏等现象的,按货物的投险申明价值赔偿,不超过货物的投险价值.甲方未参加保险的货物若遗失、损坏,乙方按有关规定向甲方赔偿,国内货物赔偿额为当票货物运费的3倍(文件按1公斤计)。
2、从承运货物时,至收货人签收时止,乙方对货物的遗失、短少、变质、损坏承担全部责任。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除外:(1)、不可抗力;(2)、货物的自然属性合理损耗或性质变化;(3)客户自行包装,因内在缺陷,造成货物受损;(4)客户自行包装,外包装完好而内装货物毁损、短少或遗失;(5)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6)经了解查证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
3、收货签收后,该货物产生的遗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一切风险随之转移到收货人处,乙方不负责任。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查寻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信息反馈。
2、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时间与乙方进行结帐,出现违约时承担其相关责任。
第六条: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运输合同 篇8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车 号:
电 话:
合同当事人就开阳县火车站建设土石方运输事宜,本着公平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内容概述:
甲方租用乙方车辆运输开阳县火车站建设土石方运输的排放。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保障车辆正常24小时到场参加运输渣土到指定地点。渣土运输过程中,甲方要求乙方对运输渣土加盖篷布、车辆出场要求对车辆进行清洗严禁撒落污染路面。对签订合同车辆如长期不到场运输影响工程进度,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或解除合同。并应按有关规定结算乙方所有运输费用。
2、义务:甲方提供可供运输渣土,并保证乙方每天每车运输产值达叁仟元以上如因甲方不能满足运输要求则按每天贰仟元的台班计。合同规定准确、足额的给乙方结算运费。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在运输活动中,如甲方人员安排乙方为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提供运输的,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如在规定期内未能按时结算出当期运费,乙方有权终止本《运输合同》,并根据情况进行追讨,追讨无效时有权向司法机关提请诉讼。
2、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签订合同车辆保障车辆正常24小时到场参加运输渣土到指定的地点,如长期不到场运输影响工程进度,有权向乙方提出相应赔偿或解除合同。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四、乙方承运资格
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有效证件复印件各一份:
1、车辆运营所必备的《行驶证》、《保险证》、《运营证》等合法证件。
2、年检合格的《个体经营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
3、乙方《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驾驶证》。
五、乙方承运责任及违约管理
1、乙方如将渣土错运到货地点或无倒土场签字的,应无偿转运至甲方指定的倒
土场。并承担相关费用。照成严重后果的解除运输合同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且对转运产生的运输费用不予结算。
2、装车按先来先装原则,不得随意插队,必须按甲方管理人员指定的路线运输,如有违规每次处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
3、在无甲方管理人员具体安排或指派的情况下,乙方无权私自安排装车及运输,如有违规每次处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
4、乙方在运输活动中有责任进行临时监督,不得给予装车人员小费,发现一次处以人民币200元违约金,违反以上约定三次的车辆,甲方可终止该车运输合同。
5、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同甲方相关管理人员或收货方相关人员勾结多填多报吨位计时,及开虚假结算票据。如有此类情况,终止本《运输合同》并按具体损失进行赔偿,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结算流程:
乙方在本月运输结束后将所有运输票据汇总 →次月的1号—3号内将票据报送甲方,甲方于报送当月20号前将运输费付给乙方或乙方指定账户。(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或节假日时间顺延)
七、未尽事宜,协商补充,相关补充及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合同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
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车 号:
签 章: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