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问廉问效“三问”工作实施方案<?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委四届四次会议精神,围绕“项目建设”、“民生改善”等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职能,坚持把监督关口前移,规范和促进本党委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高效,杜绝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等现象,为全力加快宁安追赶型跨越式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实施问责问廉问效,坚持监督、检查、调查处理与群众监督相结合,与改进工作相结合,与惩处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三、问责问廉问效的内容
(一)贯彻落实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决策方面
1、对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不力的;
2、对局党组领导直接安排部署的工作落实不力的;
3、未完成2008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
4、对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市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或社会各界的建议不积极办理的;
5、未认真完成市局和上级有关机关交办的工作任务,影响我局整体工作部署的;
6、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认为应当问责的其他情形。
(二)项目建设方面
1、没有完成年初下达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
2、对招商引资上项目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懈怠,行动迟缓的;
3、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弄虚作假,签定假协议、搞假投资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
4、借外出招商引资为由,游山玩水或进行其他无益于招商引资工作活动的;
(三)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违反宁发[2007]2号《中共宁安市委员会宁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暂行规定》有关条款的;
2、影响投资环境,不能很好解决影响项目建设进展方面问题的;
3、领导干部个人及单位重大事项应报告而未报告的;
4、违反政府采购、建筑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招拍挂”、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四项制度”的。
(四)保密工作方面
1、对不能遵守领导干部职工保密守则的;
2、对违反会议保密管理制度的;
3、对违反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的;
4、对违反通信及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规定的。
(五)业务工作方面
1、不正确履行职责,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
2、越权执法或者推诿、放弃法定职责,造成食品质量或特种设备出现安全问题的;
3、不认真履行检验、检定工作职责,致使出现漏检、误检现象或出具虚假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信访稳定方面
1、对上级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措施不力,工作拖拉,不能按规定时限办结,并造成当事人越级到省、进京重访的;
2、对信访问题应处理而不处理或未能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以致信访人到省、进京非正常访,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3、因信访事项或信访问题处理不到位,被上级信访部门重点督办或通报批评的。
(七)其他方面
1、因工作失误或不从实际出发,引发各类媒体(包括网络)负面报道,对宁安形象造成损害或不良影响的;
2、电话、明传电报、网络、信件、文件等重要信息不及时准确向领导报告、或误传误报的,不履行文件签发程序签发文件造成后果的,涉及全市重大事项不经请示就上报或向外传播的;
3、对与相关部门协助、配合办理的事项,不积极主动配合,相互推诿扯皮,影响工作的;
4、挪用专项资金,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和国库集中收付等财经制度的;
5、无法定依据或不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的。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月15日――2月29日)
集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党组成立问责问廉问效“三问”工作领导组织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全局职工大会,进行专题动员部署。
2、组织实施阶段(3月1日――12月31日)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作好落实。
3、检查纠正阶段(3月15日――12月31日)
局问责问廉问效“三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三问”工作情况开展检查,从中发现“三问”问题线索,狠抓反面典型;积极受理有关“三问”方面的信访举报,切实把“三问”工作机制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规范工作。问责问廉问效“三问”工作机制,是解决少数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作风不实,效率不高,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局党组工作部署落实,全力加快宁安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的保障措施。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自觉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问责问廉问效“三问”工作机制涉及到廉政建设、勤政建设、效能建设诸多方面和环节,各单位必须发挥主动性,必须和本职工作紧密结合,每一位干部职工都要廉洁从政、依法行政、高效作为。
3、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各单位要经常性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局纪检组将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理问题的力度,对突出问题及时立案调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组织机构
成立局问责问廉问效“三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佩海
副组长:毕伟、陈国利、邓明孝
成 员:邓军、关玉、关营、叶光耀、陈建祥、孙磊、孟庆军,王忠孝、陈永义、周有才、谭玉梅。
局问责问廉问效“三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邓明孝
副主任:邓军、关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