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ry430625”为你整理了这篇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19年12月9日至12月28日,上海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普陀区开展了督察工作,并于2020年6月22日向普陀区委、区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区委、区政府诚恳接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立即组织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对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切实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现针对上海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反馈的相关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本市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生态之城”的目标,结合普陀区实际,以抓好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把生态环境建设好、保护好,加快建设绿色、生态、宜人的美丽普陀,为实现普陀转型蝶变、崛起赶超奠定良好生态环境基础,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整改目标
(一)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完成各类问题事项整改,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聚焦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5个方面12个问题,建立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逐条逐项整改,实施动态管理、逐项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彻底、如期完成。重点关注水环境污染、重污染天气、扬尘污染、餐饮油烟扰民以及固体废弃物污染等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问题的治理与防范,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在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对督察中发现的部门履职问题深入调查,厘清责任,认真开展责任追究。
(二)坚持结果导向,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攻坚克难合力,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提高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现实意义、政治意义。高标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细化、量化各单位责任,狠抓长效机制建设,着力提升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三大目标,结合普陀实际,推进本区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细化落实各项任务,对标最高、最严要求,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到2020年底,区域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7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左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所有考核断面达到水质目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全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5.45平方米。
(三)坚持目标导向,高质量推进绿色发展,推动生态宜居城区转型蝶变。坚决按照市委“以亩产论英雄”“以效益论英雄”“以能耗论英雄”“以环境论英雄”的要求,坚定不移推动区域转型发展。加强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整体水平。聚焦绿色重点产业,推动企业形成积极的绿色生产观。聚焦重点领域,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持续推广绿色生活理念。围绕“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建设,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有效运用,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智慧化、精准化水平,培育与全球卓越城市相适应的一流生态环境服务能力。到“十四五”末期,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5%左右,区域细颗粒物(PM2.5)达到市考标准;水环境质量持续有效改善,水功能区达标率稳步提升,水生态功能持续提升;全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计划达到5.84平方米,全面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普陀。
三、主要措施
(一)坚定不移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完善本区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建设
1.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自觉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对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公务员培训必学科目,组织开展导师带教项目,提升领导干部推进生态环境建设的专业能力。
2.持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普陀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实施意见》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区委、区政府重点项目督查制度,加强对中小河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防修复等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督促推进。严肃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将相关重点工作纳入区管干部“政治+实绩”考核,以工作综合评价和项目亮灯提醒等方式夯实区管干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职责。压实各级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打造“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失职追责”的管理闭环,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评价。严格执行《普陀区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实施方案》,结合《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普陀的实施方案》、第七轮及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等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全面完成各项考核任务。持续将“生态文明建设”指标纳入机关、街镇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突出绿色发展、环境质量和资源管理考核要求,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引导各级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等制度,加快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全面落实。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考核机制,对工作不力,尤其是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二)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1.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入落实国家《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措施精准到位。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梳理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强化汽修行业精细化管理,组织开展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处理情况专项检查,加强汽修行业危险废物监管。扎实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建设工地、拆房工地、道路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流程,协调各相关部门、街镇强化管控,积极推动落实各项措施。加强餐饮油烟排放污染管理,持续推进集中式商业广场油烟在线监控设备全覆盖工作,强化已安装单位监管。
2.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实施 ……此处隐藏26050个字……旗村项目现场存在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放现象,现场环境脏乱差。
牵头部门: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建管委
责任部门: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建管委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针对东新四期拆房工地、曹家村旧改地块、兰凤新村征收地块、中海地产红旗村项目存在的建筑垃圾混放、环境脏乱差等问题,由区绿化市容局会同区建管委、区房管局,督促要求责任单位委托专营单位进行清运,前期遗留的建筑垃圾已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已由环卫作业企业清运,现场无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积混装现象,总体环境较为整洁。已完成整改。
下一步,还将从以下5个方面做好建筑、拆房工地建筑垃圾常态化管理工作。
(1)由区绿化市容局告知普陀区建筑垃圾运输专营单位及时办理建筑垃圾清运申报手续,加快审批速度,尽快发放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副本),并督促运输单位及时、规范清运建筑垃圾。(区绿化市容局)
(2)积极协调区内建筑垃圾中转分拣点及市级消纳场所,畅通源头、运输、消纳两点一线的处置渠道,确保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区绿化市容局)
(3)在项目审批流程上,开工前对施工总包单位编制《扬尘防治专项预案》进行备案,要求各施工单位与有资质的建筑垃圾清运企业签订合规的清运合同,并将建筑垃圾处置证等资料作为开工审核依据。(区房管局)
(4)完善拆房、拆违工地现场管理制度,明确工地现场垃圾处置规范,设立相关指示标志,划定收集倾倒区域;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生活垃圾及时分类收集、分类清运。(区房管局、区建管委)
(5)结合文明施工日常管理,加大工地现场管理力度,建立巡查反馈机制。(区建管委、区房管局)
11.4对于建筑垃圾源头申报、中转分拣、及时清运以及建筑垃圾偷乱倒问题,区绿化市容部门、区城管执法部门需进一步加强管控和执法工作。
牵头部门: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部门: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
整改时限:2020年9月底前完成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1)完善普陀区建筑垃圾全程管理机制,根据《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陀区建筑垃圾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建筑垃圾源头申报、启运标准、中转分拣、运输处置、企业监管等具体要求,以及相应的惩处措施。(区绿化市容局)
(2)提前告知运输企业办理建筑垃圾运输申报手续,加大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擅自处置行为。同时,排摸全区断头路等易发生偷乱倒的路段,加大巡查力度,遏制偷乱倒现象。(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
(3)建立健全工作信息共享、双向移交反馈等工作机制,充分掌握建筑垃圾源头申报、中转分拣等信息;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查处建筑垃圾偷乱倒行为。(区城管执法局)
(4)加大联勤联动力度,定期开展联合整治,对违规行为予以车辆锁定、停发处置证副本、处罚、停运整顿等严管严惩措施。(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
(5)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监管力度。健全运输企业诚信档案,并定期开展考核,促进企业按规申报、及时清运、规范处置。(区绿化市容局)
五、部分群众关注的环保热点问题处理不到位
12.部分重复信访问题尚未妥善解决
12.1普陀区群众来电来信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主要集中在噪声、餐饮油烟、扬尘、小区毁绿等。现场核实普陀区信访处理程序和结果基本满足规定要求,个别信访问题存在重复信访,街道和相关部门虽进行了处理,但仍需进一步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个别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投诉件出现新的扰民问题。
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信访办
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道(镇)、区各相关职能部门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1)关于个别信访问题存在重复信访,街道和相关部门虽进行了处理,但仍需进一步做好沟通解释工作的问题。下一步,各相关街道(镇)和职能部门发挥好属地管理职能,做好与居民的沟通解释工作,同时继续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相关街道(镇)、区信访办、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
(2)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全面排查。各街道(镇)和相关职能部门针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和上海市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开展全面梳理排查和回头看。即日起到2020年底,由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各街道(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各自牵头办理的督察交办件实行周(月)报及专报信息调度机制,同时组织力量对部分交办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现场抽查,确保督察交办件无回潮反弹现象,落实常态长效管理措施。(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道(镇)、区各相关职能部门)
(3)加强巡查力度,巩固整治成果。各街道(镇)进一步巩固提升中央和市级环保督察整改成效,充分发挥网格化片区力量,对重点案件、重点点位进行固守、巡查,通过人工实地走访和网格化视频监控双模式,巩固治理成效。同时加强建设居民与政府的沟通桥梁,着力化解居民矛盾。(各街道(镇))
(4)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处置机制。以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推进落实最严格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加快解决突出问题,促进生态环境改善;探索在各街道(镇)建立专职环保联络员,加强日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沟通协调联络;区生态环境局积极与其他相关部门沟通,配合街道(镇)做好环保信访及其他相关事项处置工作,确保环保问题处理及时有效。街道(镇)与各职能部门间加强沟通联络,做到职责内容明确、工作内容统一,部门联动顺畅,发现环境突出问题要“快、准、狠”解决到位。(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道(镇)、区各相关职能部门)
12.2督察组检查发现,长风新村街道枣阳路398号原东北饺子馆已停业,信访处理完毕,但现址新开重庆小面,仍存在超范围经营和无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直排等问题,继续存在扰民问题。相关街道(镇)及职能部门需形成切实有效的管理机制,对信访矛盾解决后的新入驻企业加强管理和指导。
牵头部门:长风新村街道、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长风新村街道、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1)目前枣阳路398号已关门停业,并由长风新村街道约谈房东,要求其引导业态良好的企业入驻。下一步由街道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餐饮业加强监管,巩固整治成果,对新入驻的企业加强监督管理和指导。(长风新村街道、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
(2)对已经完成整改的场所,由街道联合市场所、城管中队等部门加强巡查,重点加强噪音扰民、扬尘污染、餐饮油烟等易反弹问题的日常监管,防止死灰复燃。(长风新村街道)
(3)由街道设专职环保信访联络员,加强日常沟通协调联络工作;积极发挥街道的平台作用,街道各部门间做到联动顺畅,对于难点问题及时会商研究,区各相关部门加大对街道的支持力度,确保环保问题处理及时有效。(长风新村街道)